网友“清风”问:如何规范高效开展诫勉工作?
答: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第五条和第十九条规定中新增内容,对诫勉的适用予以进一步明确。诫勉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的重要措施,是一项经常性运用、常态化开展的工作。实践中,如何规范高效开展诫勉工作,笔者认为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深刻理解工作内涵。根据诫勉相关规定内容分析,应注意理解三个内涵。一是基本定位。党章第四十条规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直至纪律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二条规定,“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具有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免予或者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