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重点强化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
金融监管总局:重点强化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
入库时间:2024-08-2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作者:许擎天梅  来源:证券时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暂行办法》围绕防风险强监管,重点强化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夯实小额贷款公司稳健发展的基础。

一是对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其中,对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小额贷款公司,允许其根据实际适当简化公司组织机构,探索有效的内控方式。

二是明确资产风险分类要求。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将逾期90天及以上的贷款划分为不良贷款,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加强资产质量管理,及时足额计提风险准备,提高抵御风险能力。三是明确资金账户监管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对小额贷款公司放贷资金实施专户管理,所有资金必须进入放贷专户,并向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定期报告。四是提高对小额贷款公司特别是网 ……
继续阅读(剩余:12.7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3290720240826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