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由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昆明:由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入库时间:2024-07-0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经济观察报
据昆明市人民政府网站7月8日消息,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优化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措施》提出,按照“以需定购、双方自愿”的原则,由国有企业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解决工薪收入群体、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

《措施》全文如下: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

《关于优化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关于优化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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