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问题咨询
问:根据《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1]75号)第一条的规定,融资担保主要包括中央企业为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企业和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参股企业借款和发行债券、基金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行为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担保,……也包括出具有担保效力的共同借款合同、差额补足承诺函、安慰承诺等支持性函件的隐性担保……请问:(1)中央企业下属子企业以应收账款债权或PPP项目收益权等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即ABS),债务人未来向ABS履行付款义务,ABS投资者获得相应收益分配和本金返还。在该产品结构中,如中央企业或下属上市主体为ABS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及利息的兑付提供差额支付承诺,是否属于上述融资担保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