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实务问题答疑
2010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明确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明晰哪些事项应纳入“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2015年《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三重一大”等事项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国企党建内嵌到公司治理的重要制度措施。国有企业治理在上一篇章已经陈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