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将正式实施。相较于现行公司法,新公司法对公司的资本制度、公司治理、董监高责任、分红减资、股权转让、股东权利等将产生重大影响。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新公司法就“国家出资公司”进行了单独成章的规定,这既是对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成果的进一步巩固与深化,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考虑到目前国企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新公司法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哪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具体影响,央地国企如何从外部董事制度、引入审计委员会、外部董事责任界定、国企治理模式优化等方面进行相应调整以合规?
外部董事须过半
新公司法第七章“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一百七十三条特别提出了对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的具体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