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1日,陵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曾任该公司纪委书记)程国泰贪污、受贿一案,判处被告人程国泰犯贪污罪,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犯受贿罪,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70万元;对程国泰贪污受贿犯罪所得共计4716195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陵川县纪委监委组织机关及乡镇纪检监察干部30余人旁听了案件宣判。
经审理查明:
2010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被告人程国泰利用担任兰花集团纪委书记及分管山西兰花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骗取公款72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2012年1月至2023年3月间,被告人程国泰利用担任兰花集团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