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审计局、市国资委联合制定了《加强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协同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审计机关与市属国有企业监管部门加强工作协同、推进问题整改、强化结果运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促进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管的相互贯通,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指出,审计机关和市属国有企业监管部门依托各自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的互补性,构建工作协作、信息共享、整改共促、成果共用等协同机制,实现对监管企业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办法》要求,审计机关和市属国有企业监管部门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建立计划协商机制,研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探索构建分层次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全覆盖监督体系。建立经常性信息通报与交流机制,审计机关应将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