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及其处分规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及其处分规定
入库时间:2024-06-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特点是“虚”“浮”,不实事求是。反对形式主义,重在解决作风飘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反对官僚主义,重在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迷恋特权等问题。

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

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具体表现为造声势、出风头,把安排领导出场讲话组织发新闻、上电视作为头等大事。

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不做难以给领导留下印象的事,不做形不成多大影响的事,不做工作汇报或年终总结看上去不漂亮的事。仪式一场接着一场,总结一份接着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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