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推进构建“公开、透明、优质、高效”的阳光采购工作机制,降低采购成本,呼和浩特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制定采购制度、完善采购流程、制定采购计划、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其中: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招标投标;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鼓励引导企业进入采购服务平台实施。同时,已将企业落实阳光采购情况纳入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截止到一季度末,各企业共发生采购行为314笔,采购总金额共计1.699亿元,平均节资率达到13.19%,有效降低了企业采购成本。经统计,其中依法必招项目6笔,金额共计0.967亿元,全部进行招投标,公开招投标率达100%。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持续调度各企业采购情况,特别是依法必招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