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陈太杭”问: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被举报人澄清正名的依据和程序是什么?
答:《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对于经核查认定党员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确有必要澄清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具体问题进行澄清。《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有必要予以澄清的,经批准后可以采取发函说明、当面说明、通报等方式予以澄清,对受到错误处理、处分的及时纠正。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澄清正名工作可由以下两种方式启动。一是承办部门建议。承办部门核查认定为失实检举控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