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潘小敏”问:我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业务探讨栏目发布的《公立大学退休院长到民办学校任职是否违纪?》一文后,有一个问题:既然被检举控告人王某不构成违纪,那么检举控告人林某构成诬告陷害吗?
答:被检举控告人不构成违纪,并不意味着检举控告人构成诬告陷害。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诬告陷害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而希望该结果的发生。同时,行为人必须具有使他人受到纪律或者法律追究的目的。诬告陷害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违纪违法事实,向党和国家有关机关、组织或者领导干部作虚假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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