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抢抓国家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重要机遇,深入实施“交子之星”经济证券化倍增行动计划,牢牢坚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加快推动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在北交所上市做优做强,有效提高我市直接融资比重,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本政策。
一、挂牌上市奖励
(一)对首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进入基础层的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对符合条件由基础层首次调整进入创新层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首次挂牌进入创新层的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对发行上市申请被北交所正式受理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三)对在北交所首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