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工信部网安〔2024〕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青海、宁夏无线电管理机构,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各有关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5月10日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为引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规范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