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近日印发
《广东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近日印发
入库时间:2019-03-1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作者:袁佩如  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袁佩如)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答记者问。会上,肖亚庆将“着力多措并举,强化正向激励”作为2019年国企改革重点工作。

在“强化正向激励”上,广东有新动作。近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强调未来我省国企将全面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由国企自主编制;同时明确,按照工资与效益同向联动的原则,效益增工资增、效益减工资减、能增能减。这项改革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改“审核”为“备案或核准”

“对推动国企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以及构建公平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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