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关于印发《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的通知
国信发〔2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访局(办),副省级城市信访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武警总部、有关人民团体信访局(办、处),中央管理的有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信访处(办):
《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信访局
2014年4月9日
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