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各省属企业,各设区市国资委: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提高制度针对性有效性,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我委对截至2023年1月31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省国资委

2023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25件)

1。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改制全过程监督的通知(苏国资〔2004〕230号)

2。关于加强省属境外企业资产财务监督管理的意见(苏国资〔2005〕121号)

3。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外部董事例会制度》的通知(苏国资〔2005〕79号)

4。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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