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
湖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
发布日期:2019-05-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19年5月1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06号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础电信设施管理,加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保障电信设施安全,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电信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保护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信设施,是指组成公用电信网的所有设施,包括通信光(电)缆、通信管道、通信杆塔、通信分线箱(盒)、通信交接箱(间)、公用电话亭、通信基站、通信机房、供电设备、配套场地和安全设施等用于实现电信功能的通信交换设备、通信传输设备、通信配套设备和设施。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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