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发布日期:2019-12-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19年12月2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1号发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依法属于本省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关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对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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