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湖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鄂国资监督〔2019〕89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国资委(办),省出资企业,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湖北省政府国资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

2019年12月31日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 ……
继续阅读(剩余:96.88%)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2213620230309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