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枣政办发〔2023〕1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枣庄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枣庄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规范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和交易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排污权交易应在自愿、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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