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决定(2024)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决定(2024)
发布日期:2024-01-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115号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1月12日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蓝佛安 

2024年1月23日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决定

财政部部务会议决定,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报名地的地方考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财政部考办统一组织成绩复核。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二、将第十五条修改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启用前的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按照国家秘密管理。命审题工作及参与人员的有关情况、试题试卷命制工作方案、题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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