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江苏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5-2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苏财规〔2021〕1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省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财政票据的监(印)制、领用、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及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票据,是指由江苏省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开具的凭证。

财政 ……
继续阅读(剩余:91.0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355542024011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