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发布日期:2017-12-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由泰安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12月29日印发。《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包括保障对象和保障范围、统筹层次、筹资渠道和筹资标准、医疗待遇、医疗服务管理、基金监督管理等。

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社会保险工作新理念,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健全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通过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改革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撬动“改医、改药、改费”手段,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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