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管理暂行办法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9-05-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84号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9年3月19日七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沈晓明

2019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大数据管理局)设立和运作,创新大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我省大数据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高效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和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大数据管理局是省政府依法设立,承担大数据建设、管理和服务等职责,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列入行政机构序列,不从事法定职责外事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法定机构。

第三条 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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