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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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9号

现公布《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自2004年8月30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二OO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真实反映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状况,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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