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认真做好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人  事  部
 文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人部发[2004]32号

关于认真做好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央企业在深化内部制度改革、加快结构调整、强化科学管理、实现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和突破,销售收入和实现利润大幅增长,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锐意改革、勇于创新、艰苦奋斗、团结奉献、诚实劳动的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职工为促进中央企业的新发展、新跨越,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再立新功,人事部、国资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现将2004年评选 ……
继续阅读(剩余:84.3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5522120201023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