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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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法规[2008]137号

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厅局:

现将国务院国资委第6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八年九月十一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促进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国资委立法工作规则》,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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