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国资发改革〔2005〕293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证监会各监管局:

最近,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以下简称34号文件),对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以及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34号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意义。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认真学习34号文件,把全面贯彻落实34号文件摆到重要议程,并作为深化国有企业 ……
继续阅读(剩余:78.0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2192620230313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