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5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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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5年第1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年第1号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监管,我委对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资委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

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资委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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