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中央企业2008年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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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表彰中央企业2008年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战,共克时艰,抗震救灾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中央企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国资委、国资委党委的各项要求,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千方百计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奋力抢修电力、通信、交通等重要基础设施,迅速筹集和紧急调运救灾物资,为抗震救灾作出了重要贡献。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灾害,中央企业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各基层党组织紧急动员、有力组织,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共产党员舍生忘死、无私奉献,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广大职工听从指挥、忠于职守,充分展示了中央企业优秀职工队伍的政治觉悟和专业素质。在这次抗震救灾的伟大斗争中,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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