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标兵)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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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标兵)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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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厅局、改革办、驻委纪检组、直属单位、部分京外企业在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树立和宣传优秀青年典型,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引导广大青年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经逐级推荐和严格评审,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局决定,授予张奎等10名同志“2016—2017年度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刘冰璐等35名同志“2016—2017年度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

受表彰的同志,是国资委直属机关青年的优秀代表,他们政治坚定、作风正派、脚踏实地、开拓进取,在各自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集中展现了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是国资委直属机关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立足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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