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可转债募集资金并购科技型企业
国务院: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可转债募集资金并购科技型企业
入库时间:2024-06-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优化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环境。建立创业投资新出台重大政策会商机制,各部门在出台涉创业投资行业、创业投资机构等重大政策前,应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防止出台影响创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积极性的政策措施。持续提升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创业投资行业统计分析体系,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营造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金融生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银行与创业投资机构加强合作,开展“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研究完善并购贷款适用范围、期限、出资比例等政策规定,扩大科技创新领域并购贷款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可转债募集资金并购科技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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