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
(1995年1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4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第二次修正根据2023年8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第三次修正)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原水引水管渠的保护管理,确保供水安全,保证本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城市供水条例》《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原水引水管渠(以下简称引水管渠),是指黄浦江、长江原水引水系统中敷设在原水水厂、泵站以外的输水管渠(包括钢筋混凝土渠道、钢管及其他新型材质管道)、透气管渠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