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国资委评价〔2023〕12号
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2年度本市国有资产、
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委办局、企业集团、区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在沪集体企业主管部门:
为了做好2022年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以下简称“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2〕87号)和《上海市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沪国资委秘〔2003〕2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组织,提高资产统计数据质量
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资产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资产统计工作。一是督促监管企业严格规范会计行为,严格遵守会计法、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