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等2项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等2项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04-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83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等2项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已经2019年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陈吉宁

2019年4月29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等2项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等2项规章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1995年2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5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4年6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0号令第二次修改,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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