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京国资发〔2017〕37号
关于印发《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工作指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工作,提高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董事勤勉尽责履职,不断提升董事会的运作效率和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企业)。
第三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运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集体决策、专业高效的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