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规〔2023〕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定。
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不适用本规定。国家对火灾、道路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