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23〕9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京政发〔2022〕23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危旧楼房改建工作,结合试点项目实施情况,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危旧楼房改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位于核心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成片传统平房区、规划道路、绿地、广场、水域以及政务功能要求高的重点地区内的危旧楼房,应进行腾退置换,引导居民异地安置,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地区外,在符合规划用途管控和风貌保护要求,且周边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
二、对于不具备就地改建条件,需按照腾退置换方式实施的危旧楼房,拆除的建筑规模(不含违法建设)可由各区纳入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