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国资发群工[2004]210号
关于举办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实施“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和技能振兴行动,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职工素质工程,激发中央企业职工学习技术技能的热情,推动中央企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国资委、劳动保障部决定共同举办2004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国资委、劳动保障部以及赛区承办单位共同组成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组委会,组织领导此次大赛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国资委群工局),具体负责大赛日常工作。由组委会审定具有考评员资格的人员和专家组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