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防治“小金库”若干规定》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12-01-12
关于印发《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防治“小金库”若干规定》
国资发评价〔2012〕5号

各中央企业:

为建立健全中央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规范有关业务管理,国资委制订了《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防治“小金库”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国资委

二O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防治“小金库”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业务行为,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央企业及其各级独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子企业)应当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坚持综合治理、纠建并 ……
继续阅读(剩余:72.5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643062023080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