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原国家经贸委)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00-08-10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原国家经贸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改革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推动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对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紧迫任务

1、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一些国有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内部改革不到位,用人制度和 ……
继续阅读(剩余:91.4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8011820230708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