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7年度国务院国资委公务员考录面试考生寄送材料的通知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17-01-11
关于参加2017年度国务院国资委公务员考录面试考生寄送材料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参加国务院国资委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有关材料,具体如下:

一、材料寄送

入选考生须于2017年1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国务院国资委人事局调配处(务必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其他快递单位无法签收;快递单备注栏中请注明报考厅局及职位名称):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或集体户口登记卡)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存档证明复印件和待业证明(待业人员)。

4、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工作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如未制发工作证,请单位人事部门在《同意报考证明》 ……
继续阅读(剩余:63.6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610272020102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