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国资委直属机关共青团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工作规则》和《中央国家机关共青团工作规则(试行)》,结合国资委直属机关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机关委员会(简称“国资委直属机关团委”),在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国资委直属机关的共青团工作。
第三条国资委直属机关共青团组织的工作、服务对象是国资委直属机关共青团员和其他40周岁以下青年。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资委直属机关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国资委直属机关各级共青团组织和青年组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规则的组织实施。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