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11-11-08
关于做好2011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国资发评价〔2011〕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做好2011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国有资产运行状况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资委令第4号)及国家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201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组织领导

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是国务院赋予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对了解和掌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状况,指导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
继续阅读(剩余:87.3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449462020102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