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发改革[2004]3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近几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精神,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加强指导,拟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情况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范围包括北京、重庆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甘肃14个省、自治区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及其省会城市所监管企业(以下简称所监管企业)。
二、统计方式
本次统计以问卷和表格的方式进行。
(一)请有关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