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人社部发〔2022〕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资委,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
现将《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2022年8月30日
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管理,规范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秩序,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