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资委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评比表彰活动周期调整工作的通知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11-02-21
关于做好国资委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评比表彰活动周期调整工作的通知
直精字[2011]1号

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部分京外企业在京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2010年9月,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评比表彰活动周期的通知》(国机精办〔2010〕8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10年起,首都文明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的评比表彰活动周期由一年一次改为三年一次。

为结合国资委直属机关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办《通知》精神,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由部分厅局、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主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和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经过认真调研反复论证提出了国资委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评比表彰活动周期调整的意见,报经委领导批准。现就国资委直属机关精神 ……
继续阅读(剩余:70.9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561120240104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