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通知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13-11-27
关于转发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通知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普法办发〔2013〕8号

关于转发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普法办公室,各中央企业普法办公室:

近日,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普法办〔2013〕1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结合自身“六五”普法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做好先进单位、先进普法办、先进 ……
继续阅读(剩余:32.81%)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331120240104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