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发产权规〔2020〕70号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提高中央企业境外管理水平,优化境外国有产权配置,防止境外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中央企业要切实履行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的主体责任,将实际控制企业纳入管理范围。落实岗位职责,境外产权管理工作应当设立专责专岗,确保管理要求落实到位。
中央企业要立足企业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具备条件的应当结合所在地法律、监管要求和自身业务,建立分区域、分板块等境外产权管理操作规范及流程细则,提高境外国有产权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中央企业要严格境外产权登记管理,应当通过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